来源:大众网 作者:张新景 魏华丽 2017-09-12 14:40:00
大众网菏泽9月12日讯 (通讯员 张新景 魏华丽)9月11日,一起冒充空姐实施诈骗的犯罪案件在山东省曹县生效。以诈骗罪,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人民币八万元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15年1月1日,被告人张某某与曹县普连集镇某村村民苗某通过QQ网络聊天相识。后两人通过手机及QQ联系过程中,被告人张某某化名“张宝宝(女性)”,虚构自己是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空姐,现任乘务长,并发送一些从网络上复制的空姐照片,骗取了被害人苗某的信任,两人建立“恋爱”关系。之后,被告人张某某以“恋爱、结婚”为由,编造老家盖房子、家人患病、自己过生日等理由,向被害人苗某索要钱财。自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11月2日,被害人苗某通过银行转账、支付宝转账、微信转账等方式陆续给付被告人张某某现金合计90329元,于2015年5月10日为被告人张某某回老家购买价值281元的“北京西至新乡东”高铁票一张,于2015年7月8日在“京东网”为被告人张某某购买价值2 516元的“APPLE IPAD”一台,期间还通过手机给被告人张某某发送微信红包若干。综上,被告人张某某骗取苗顺的财物价值共计93126元。后被害人苗某发现被骗,向被告人张某某追要钱款未果,遂于2016年2月20日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公案机关立案侦查后将被告人张某某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。2017年6月16日,被告人张某某在北京被大同铁路公安处民警抓获归案,同年6月23日被移交曹县公安局。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
2017年7月14日至27日,被告人张某某及家人陆续退出赃款92800元,已退还被害人苗某,并取得了对方谅解。
曹县法院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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